Bursa Malaysia Securities Berhad (Bursa Securities) has publicly reprimanded EDEN INC. Berhad (EDEN) for breaching paragraph 9.16(1)(a) of the Main Market Listing Requirements (Main LR) in respect of the company’s announcement dated 28 February 2011 on the fourth quarterly report for the financial year ended (FYE) 31 December 2010 (4th QR 2010).
主LR第9.16(1)(a)段规定,上市发行人必须确保所作的公告是真实的、清楚的、明确的、准确的、简洁的,并包含足够的信息,使投资者能够作出知情的投资决策。
根据主LR第16.19(1)段,在考虑了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并在完成正当程序后,作出了公开谴责。
伊甸园还必须对提交的季度报告进行有限的审查。从2012年12月31日终了财政期间的季度报告开始,外部审计师必须对四份季度报告进行有限审查。此外,伊甸园必须确保其所有董事和有关人员参加一个有关财务报表遵守主要LR的培训课程,并评估其财务报告职能的能力、充分性和有效性。
虽然Bursa证券未发现任何伊甸园的董事造成或允许本公司违约,但Bursa证券希望强调董事的责任,以确保遵守主要LR的适当标准和问责制。物质时间的董事会如下: -
Bursa证券认真意见,并提醒了伊甸园及其董事会,他们义务秉承适当的责任标准和对股东和投资公众的责任标准。
背景
EDEN在2011年2月28日宣布的第4次QR 2010报告了未经审计的税后亏损和170.7万令吉的少数权益。然而,EDEN在2011年4月29日公布的2010年12月31日FYE年度审计账目中报告了税后审计亏损和42.6万令吉的少数权益。
税后亏损和公司未审计业绩和审计业绩的少数权益之间的差异代表255.3万令吉或150%的偏差。
偏差基本上是由于伊甸园的损失分配误差超过了超过少数群体利益投资成本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