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证券公司(Bursa Malaysia Securities Berhad)公开谴责马来西亚太平洋公司(MPCORP)(“MPCORP”或“本公司”)违反《马来西亚证券公司(LR)上市规定》第9.03(1)和9.04(l)段,以及作业备考1/2001 (PN1)第2.1(d)段就RHB Bank Berhad (RHB)授予MPCORP的透支和循环信贷安排的拖欠款项,立即宣布。
根据段落9.03(1)和9.04 (l)的LR和段落2.1 PN1 (d),上市发行人必须立即宣布违约支付利息或本金金额或在尊重的信贷安排信贷安排的5%或更多的上市发行人的净资产。
根据《劳资关系法》第16.17(1)段,在考虑了事件的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并在完成正当程序后,进行了公开谴责。
马来西亚证券时并没有发现任何MPCORP的董事造成或允许公司违约,马来西亚证券希望强调董事的职责是维持适当的标准的责任和问责制在确保合规的上市要求。MPCORP董事会在重大违约时间如下:-
马来西亚证券公会(Bursa Malaysia Securities)认真看待这一违规行为,并提醒MPCORP及其董事会,他们有义务维护对股东和投资大众的适当责任和问责标准。
背景
MPCORP于2013年3月12日宣布,RHB授予的透支和循环信用贷款本金和利息支付违约。
然而,有人指出:
截至2008年1月31日,违约的总透支和循环信贷额度(包括利息)约为RM76,224,426.58,占公司净资产RM156,116,000的49%,以及截至2007年6月30日财政年度公司总借款RM172,308,000的44.2%。
此外,MPCORP的股价也下跌了0.06令吉/ 16.4%,从2013年3月12日的令吉0.365跌至2013年3月13日的令吉0.305,即公司发布PN1公告后的下一个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