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4 - 2011年期间,马来西亚交易所采取了了项法行动,针对参与机械加载的罚款高达RM125,000,这是由于他们对其交易交易(dr)进行的合适的合并严密严密和监管,并且未能确保确保商代表代表合并修改规则(ca)。自此,对类似的违规采取执法行动的数量倍。
从2004 - 2011年期间,马来西亚交易所已对约约修改规则的交易商代表190项项法行动,并施加罚款于于rm1,000至rm50,000(其中考虑到非允许非允许修改的数量)。
除了上述已对对交易商品代表代表合唱会实例实例施施,马来西亚交易所也对修改合唱妇女事件对涉及规则事件中有/操纵市场的罪责,其中包括操纵市场,代客代客买卖投市,代客买卖股票投投,日内空交易驾驶等市的场罪行采取采取法行动。马来西亚交易所对这事件更严厉严厉措施,除了除了外,还包括终止/吊销/暂停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