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证交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马来西亚证交所证券”)谨此宣布,LCL有限责任公司(“LCL”)已触发符合马来西亚证交所证券主要市场上市规定(“上市规定”)的实务须知第17号(“PN17”)的准则。
LCL于2009年12月15日宣布,根据PN17第2.1(f)段,LCL被视为PN17公司。
布尔萨证券想强调的是,布尔萨证券将继续监督LCL在遵守上市要求方面的进展。
实务注释17*所载公司资料
截至2009年12月16日,实务注释17*下共有30家公司,占在Bursa Securities上市的960家公司总数的3.13%。
工作守则17*下的公司名单:-
1.方舟资源有限公司
2.AKN科技有限公司
3.轴注册有限公司
4.EKRAN有限公司
5.ENGLOTECHS控股有限公司
6.EVERMASTER集团有限公司
7.喷泉景开发有限公司
8.HO HUP建筑有限公司
9.IDAMAN UNGGUL有限公司
10.JPK控股有限公司
11.拼箱公司有限公司
12.光泽工业有限公司
13.MECHMAR公司(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14.日兴电子有限公司
15.OCI有限公司
16.OILCORP有限公司
17.PILECON工程有限公司
18.保利塔投资有限公司
19.'工具有限公司
20.节奏联合有限公司
21.沙丹控股有限公司
22.SELOGA控股有限公司
23.斯坦福大学有限公司
24.祝你好运
25.脸上集团有限公司
26.沙登卡拉省相接石油有限公司
27.AYER MOLEK橡胶公司BERHAD
28.TRIPLC有限公司
29.很棒的电线和电缆BHD
30.WWE控股有限公司
*包括根据分别于2005年1月3日及2006年5月5日生效的《法氏证券上市规定实务注释17》及经修订的《上市规定实务注释17》触发任何准则的公司